|簡體中文

比思論壇

 找回密碼
 按這成為會員
搜索



查看: 1056|回復: 1
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

姐姐拒绝给亲弟弟买房,竟被父母告上法庭索要50万元“赡养费”

[複製鏈接]

208

主題

1

好友

1808

積分

大學生

Rank: 6Rank: 6
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
    5 天前
  • 簽到天數: 538 天

    [LV.9]以壇為家II

    推廣值
    0
    貢獻值
    0
    金錢
    4764
    威望
    1808
    主題
    208
    跳轉到指定樓層
    樓主
    發表於 2022-9-26 15:24:39 |只看該作者 |倒序瀏覽
    俗语有云:清官难断家务事!但当家务事真的搬上了法庭,在情理和法理的交织之下,如何才能做到两全?以下这个案例或许值得大家深思。

    ×
    女子从2岁起被寄养在姑姑家,成年后却被亲生父母告上法庭
    据广州市司法局微信号“广州普法”披露的普法案例显示,29岁的张女士自2岁起,就被父母送到了姑姑家居住,后来因为经济条件不好,父母就一直没有将张女士接回来。
    在姑姑家居住的那些年,张女士体验到了不符合自己年纪的人生冷暖事,从小的生活经历让张女士变得格外的坚强与勇敢。
    因为从小在姑姑家长大,所以张女士一直对父母有着一种陌生感,她很少联系父母,而父母也很少联系她。
    本以为双方会一直维持这种状态,但多年后,张女士事业有成,于是出钱给姑姑家的表弟买了房,她与亲生父母之间也随即发生了矛盾和纠纷……
    张女士的父母认为,张女士出钱给表弟买了房子,那么她也应该给自己亲弟弟买一套房子。张女士也明确表态,自己不会出钱给弟弟买房。


    至此之后,张女士与其父母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严重,直到父母将她告上法庭,索要50万赡养费。
    原告:成年子女应赡养父母,支付50万元赡养费合情合理
    原告代理人:《民法典》规定,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。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是无条件的,不因任何原因而消除,子女不能以自己对父母的亲疏好恶来选择是否赡养父母。赡养父母不仅仅是道德责任,也是法定义务。
    在司法实践中,一般按子女收入的20%-30%的标准来确定赡养费。被告现在29岁,过去十年未曾给过赡养费,根据被告的工资收入水平,一年给付5万元作为赡养费,而50万元属于一次性付清赡养费,合情合理。
    被告代理人:法律上,姐姐对弟弟并没有抚养义务,除非父母双亡或无力抚养,且弟弟又是未成年人的特殊情况。但在本案中,弟弟已经成年,哪怕是亲生父母都没有抚养义务了,更何况是姐姐?而且,原告提出的为弟弟买房子的诉求,已远远超出了抚养的限度,不应得到支持。
    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,确实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,但原告享有退休金,其收入能够维持日常的生活所需,并不属于生活困难的人群。
    法院判决:给付多少抚养费可酌情商定
    法院认为,由于原告年岁较大,被告作为其子女,的确有赡养父母终老的义务。但弟弟作为成年人,原告不应将买房压力冠以抚养、赡养之名附加给被告。
    考虑到原告有退休金收入足以安享晚年,而被告从小由姑姑收养,原告未尽到父母抚养的义务,被告所需要给付的赡养费应根据被告的实际情况和原告酌情商定。
    法条链接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: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,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,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。

    2

    主題

    10

    好友

    3萬

    積分

    教授

    Rank: 8Rank: 8
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開心
    昨天 19:44
  • 簽到天數: 3549 天

    [LV.Master]伴壇終老

    推廣值
    0
    貢獻值
    0
    金錢
    4493
    威望
    39007
    主題
    2
    沙發
    發表於 2023-12-3 21:17:24 |只看該作者
    生活不容易,尤其亲情
    回復

    使用道具 舉報

   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| 按這成為會員

    重要聲明:本論壇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,比思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、完整性及立場等,不負任何法律責任。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,並非本網站之立場,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,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。於有關情形下,讀者及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(如涉及醫療、法律或投資等問題)。 由於本論壇受到「即時上載留言」運作方式所規限,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,若讀者及用戶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,請聯絡我們比思論壇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 (刪除前或不會作事先警告及通知 ),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,如有任何爭議,管理員擁有最終的詮釋權。用戶切勿撰寫粗言穢語、誹謗、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,敬請自律。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。

    手機版| 廣告聯繫

    GMT+8, 2024-11-25 11:39 , Processed in 0.028960 second(s), 15 queries , Gzip On, Memcache On.

    Powered by Discuz! X2.5

    © 2001-2012 Comsenz Inc.

    回頂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