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簡體中文

比思論壇

 找回密碼
 按這成為會員
搜索



查看: 1896|回復: 0
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

宝宝依恋物的那点事儿

[複製鏈接]

1752

主題

0

好友

7817

積分

教授

A超级战警A

Rank: 8Rank: 8
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難過
    2022-5-4 09:02
  • 簽到天數: 658 天

    [LV.9]以壇為家II

    推廣值
    0
    貢獻值
    29716
    金錢
    15011
    威望
    7817
    主題
    1752

    回文勇士 文明人 中學生 附件高人 附件達人 簽到勳章 高中生 簽到達人 男生勳章 大學生 文章勇士 文章達人 教授

    跳轉到指定樓層
    樓主
    發表於 2018-8-13 14:37:56 |只看該作者 |倒序瀏覽
    00009_dragonfly_1280x800.jpg

    果果妈妈在果果快一岁时,发现只要一睡觉小家伙就必须抱着自己刚出生时的小枕头,喝奶时也一样,必须紧紧攥着小枕头的枕头角。和小区里的妈妈们聊天时才知道,原来好多宝宝都有这个问题,比如大鹏要抱着自己小时候的抱被,妮妮每次睡觉的时候一定要裹着被子角。这是怎么一回事儿呢?小编给大家说说宝宝依恋物的那点事儿吧。

    宝宝的依恋物
    宝宝对物品的依恋一般出现在1岁左右。多数宝宝会把自己经常使用的物品,如小毛毯、小被子、毛绒玩具、小手绢等作为依恋物。柔软的物品会让宝宝感觉舒适和温暖,更重要的是,这些依恋物能给宝宝安全感,减少与妈妈分开时的焦虑与恐惧。

    随着宝宝的成长,必须的分离、必须要适应的陌生环境变得越来越多。依恋物上熟悉的气味和触感,能够安抚宝宝内心的焦虑和不安。而且,依恋物是可以由宝宝自己控制的,这让他感到很自主、很安全。

    如何对待宝宝的依恋物
    依恋物的出现是宝宝自己找到的一种适应周围环境的方式,是宝宝心理发展的一种正常现象,不必太担心。但你要根据宝宝对依恋物的不同依恋程度,采取不同的方式来对待。

    如果宝宝只在特定的情况下(如睡觉时)才需要依恋物,情绪、行为方面发育正常,一般不用干涉。可以顺其自然,不要主动提醒,也不要强行制止。不要表现出你不喜欢他的依恋物,不然会让宝宝感到依恋物是不好的,而让他更紧张。如果家长担心卫生问题,不妨买两个一模一样的依恋物,轮流换洗用。

    如果宝宝对依恋物形影不离、不能舍弃,有依恋物时才能正常生活,一旦与依恋物分离就哭闹不止、焦躁不安,就要进行适当的引导,逐渐减轻宝宝对依恋物的依恋程度。比如:多和宝宝玩快乐的亲子游戏。找一些适合宝宝年龄的游戏,和他一起玩。注意,玩的时候不要敷衍了事,要让宝宝充分感受到你的爱。游戏中要让宝宝尽量使用双手,让他在不知不觉中主动放下依恋物;经常到大自然中游玩。周末全家一起去郊游、去动物园等场所,开阔宝宝的眼界。如果宝宝一定要带着依恋物出门也没关系,你会发现,到了大自然中,他被各种各样的新东西吸引,就不太在意依恋物了;给宝宝足够的安全感。宝宝离不开依恋物,表明他渴望温暖和理解。妈妈要更加敏感地关注孩子,在宝宝感到不舒适前及时满足他的心理需要。

    改掉依恋行为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成功的。有时宝宝将依恋物忘记了一段时间,过一阵子又想起来了。这时你一定要冷静,不要斥责宝宝,更不能表现出对依恋物的愤怒。

    健康的亲子关系是宝宝安全感的来源,依恋物是妈妈爱的替代,破坏了宝宝与依恋物关系,宝宝内心的焦虑和紧张无法缓解,甚至会更加压抑,这比依恋物本身对宝宝的影响要严重得多。

   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| 按這成為會員

    重要聲明:本論壇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,比思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、完整性及立場等,不負任何法律責任。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,並非本網站之立場,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,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。於有關情形下,讀者及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(如涉及醫療、法律或投資等問題)。 由於本論壇受到「即時上載留言」運作方式所規限,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,若讀者及用戶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,請聯絡我們比思論壇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 (刪除前或不會作事先警告及通知 ),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,如有任何爭議,管理員擁有最終的詮釋權。用戶切勿撰寫粗言穢語、誹謗、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,敬請自律。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。

    手機版| 廣告聯繫

    GMT+8, 2024-11-10 02:40 , Processed in 0.048553 second(s), 29 queries , Gzip On.

    Powered by Discuz! X2.5

    © 2001-2012 Comsenz Inc.

    回頂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