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簡體中文

比思論壇

 找回密碼
 按這成為會員
搜索



查看: 630|回復: 3
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

59岁新娘拒绝下婚车,新娘:我比婆婆的资格老,她必须搀扶我下车

[複製鏈接]

5156

主題

1

好友

2萬

積分

教授

Rank: 8Rank: 8
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開心
    1 小時前
  • 簽到天數: 886 天

    [LV.10]以壇為家III

    推廣值
    0
    貢獻值
    4901
    金錢
    42053
    威望
    20105
    主題
    5156

    回文勇士 文明人 中學生 高中生 男生勳章 大學生 文章勇士 教授 文章達人 簽到勳章 簽到達人 附件高人

    跳轉到指定樓層
    樓主
    發表於 2024-3-5 10:54:05 |只看該作者 |倒序瀏覽
    引言
    “资格”出自《封氏闻见记·铨曹》一文中,在该篇文章中有这么一句话:“侍郞裴光庭始奏立条例,谓之循资格。自后皆率为标准。”自此以后,便有了“资格”一词了。
    何为“资格”?
    《词语新解》中解释称,“资格”是指从事某种工作或活动的时间长短所形成的身份特征。
    一位社会学家指出,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,有些人总是喜欢“摆老资格”,这些人总是认为:自己在社会上有地位、在职场中有职业经验或在年龄上具有一定的优势,当他们在与他人交往时,常常以有“老资格”自居,处处强调自己的权威性和正确性。
    这位社会学家接着指出,“摆老资格”是一种畸形的心理在作怪,这种现象的存在,不仅会阻碍社会的进步,而且,也会使其他比较年轻的人失去对工作的热情和动力。
    这位社会学家继续指出,另外,“摆老资格”还是对社会的和谐氛围的一种破坏。当一个人总是以自己有“老资格”自居时,这个人就有可能变得非常傲慢和固执,根本听不进去他人的意见。这样的态度一定会导致他人的反感和不满,从而使社会的和谐氛围遭到了严重的破坏。
    这位社会学家最后指出,总的说来,“摆老资格”的作风应当被禁止,我们的社会是一个公平、开放和包容的社会,我们应当让每一个人都有机会展示自己的才能和能力。只有这样,我们才能推动社会的持续发展和进步呢!
    然而,在现实生活当中,总是会有那么一些人时时处处“摆老资格”呢!
    这不,一位59岁的新娘钟某就在摆自己的“老资格”呢!
    那么,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?
    接下来,我们就来聊一聊这件事情。
    事件
    今年27岁的男子黄某因早年家庭贫穷一直没有找到对象,后来,经过媒人介绍,黄某认识了一位儿女已经成家且丧偶的59岁老婆婆钟某,在媒人的反复撮合下,黄某决定娶钟某为妻。
    在黄某与钟某结婚当天,婚车到达了黄某的家门口,由于黄某的母亲正在招待客人,因此,黄某的婶婶代替其母亲请钟某下婚车,可谁知,钟某却坐在婚车上拒绝下车,当黄某的婶婶问钟某为何不愿意下车时,钟某怒声回答:“我比婆婆的资格老,她得扶我下车!她不来扶我下车,我就是不下车。”黄某的婶婶听钟某这么一说,只好让黄某叫出了自己的母亲,后来,在黄某的母亲反复赔不是的情况下,钟某才在黄某的母亲搀扶下下了车。
    有围观者称,钟某下了婚车后,似乎还有一些怒气,在举行婚礼时,不但没有笑脸,而且,还不愿意跪拜黄某的父母呢!后来,在司仪的劝说下,钟某才勉强跪拜了黄某的父母。
    以上所述,就是这一事件的一个大致过程了。
    当众多网友知悉这一事件后,网友们便纷纷地展开了热烈的讨论。
    网友声音
    网友叽叽歪歪:哈哈!我觉得新娘钟某说得对!毕竟,人家都59岁了,资格肯定比黄某的母亲老,人家要求黄某的母亲搀扶下车,也不为过呢!
    网友岁月如歌:钟某都是59岁的“老新娘”了,还任性什么?如果我是新郎黄某的母亲,休想让我搀扶她下车呢!
    总之,网友们的议论有很多。
    老胡观点
    “任性”一词出自《东观汉记·马融传》一文中,在该篇文章中有这么一句话:“涿郡卢植、 北海郑元,皆其徒也,善鼓瑟,好吹笛,达生任性,不拘儒者之节。”自此以后,便有了“任性”一词。
    何为“任性”一词呢?
    《词语新解》中解释称,“任性”是指听凭自己的秉性行事,以求满足自己的欲望或达到自己某种不正当的目的。
    老胡认为:“任性”是一种固执的表现,“任性”的结果往往会使自己的形象受损。做人,一定要随和,坚决不能太过“任性”。
    而在此一事件当中,新娘钟某就显得有些“任性”了,要知道当天是自己结婚的大喜之日,没必要摆出自己的“老资格”,毕竟,自己与新郎的年龄相比,已经不占任何优势了,自己干嘛要摆出自己的“老资格”、显得那么“任性”呢?

    頭像被屏蔽

    0

    主題

    1

    好友

    206

    積分

    禁止發言
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無聊
    2024-4-1 16:15
  • 簽到天數: 71 天

    [LV.6]常住居民II

    推廣值
    0
    貢獻值
    0
    金錢
    53
    威望
    206
    主題
    0
    沙發
    發表於 2024-3-15 00:09:54 |只看該作者
    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
    回復

    使用道具 舉報

    0

    主題

    0

    好友

    123

    積分

    小學生

    Rank: 2
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奮斗
    4 天前
  • 簽到天數: 67 天

    [LV.6]常住居民II

    推廣值
    0
    貢獻值
    0
    金錢
    1835
    威望
    123
    主題
    0
    板凳
    發表於 2024-3-16 16:55:49 |只看該作者
    玩的很狂野啊!
    請大家多給發帖者支持,有您們回應支持,才有動力去發貼!
    回復

    使用道具 舉報

    0

    主題

    1

    好友

    166

    積分

    小學生

    Rank: 2
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難過
    2024-7-25 11:24
  • 簽到天數: 148 天

    [LV.7]常住居民III

    推廣值
    0
    貢獻值
    0
    金錢
    1434
    威望
    166
    主題
    0
    地板
    發表於 2024-4-17 18:01:58 |只看該作者
    請善用帖子右下角舉報鍵,來檢舉有害網站/垃圾/宣傳帖,每個舉報會有金錢增加。
    厉害厉害
    不要把自己的東西藏起來,論壇需要你的分享才能成長!!
    回復

    使用道具 舉報

   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| 按這成為會員

    重要聲明:本論壇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,比思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、完整性及立場等,不負任何法律責任。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,並非本網站之立場,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,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。於有關情形下,讀者及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(如涉及醫療、法律或投資等問題)。 由於本論壇受到「即時上載留言」運作方式所規限,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,若讀者及用戶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,請聯絡我們比思論壇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 (刪除前或不會作事先警告及通知 ),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,如有任何爭議,管理員擁有最終的詮釋權。用戶切勿撰寫粗言穢語、誹謗、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,敬請自律。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。

    手機版| 廣告聯繫

    GMT+8, 2024-11-18 14:34 , Processed in 0.026834 second(s), 24 queries , Gzip On.

    Powered by Discuz! X2.5

    © 2001-2012 Comsenz Inc.

    回頂部